我区有效推进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监管工作
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和资源监管,是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。管好、用好农村集体“三资”,规范村级权力运行,完善基层民主制度,对提高乡村治理能力,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据了解,我区自2011年开始实行“三资”监管,通过组建工作机构,明确监管职责;制定监管程序,完善制度建设;匹配监管人员,确定岗位补贴;力推权力清单,创新监管手段;强化财务公开,摸清资产底数;规范合同文本,搭建合同平台;组织专题培训,扩展培训范围等举措,使“三资”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,管理内容由“粗”到“细”、决策方式由“独”到“众”、干群关系由“疏”到“密”。
“三资”监管工作规范了农村集体“三资”运营,维护了农村“三资”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保障了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的有效利用,是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手段。下一步,我区将进一步扎实做好“三资”监管工作,创新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方式,真正实现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监管从“为民作主”向“由民作主”、从“制度民主”向“程序民主”、向“阳光操作”的转变,进一步提高全区“三资”管理工作水平,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
作者:顾梦瑶 张鸿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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